湖南开展规范农村住房建设试点 力争到2025年底逐步实现规范化
农村住房建设的稳序推进,还需提升监管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开展规范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加强人才支撑、强化宣传科普等五个方面提升监管水平,推动工作落实。
通知指出,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建立全省农村住房规划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对农村村民住房规划、宅基地审批、建筑施工、建后监管进行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加快全省农村住房规划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时掌握新建及改扩建村民住房申报、宅基地审批、建设、监督、竣工验收情况,并做好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利用信息系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系统的对接,逐步形成全省所有房屋“一张图”“一个库”的信息管理平台。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应定期查阅信息系统,动态掌握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用地审批、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各阶段各环节管理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应在系统内及时录入农村宅基地使用、流转、灭失及新建(改建、扩建)住房信息,并定期更新建设进度信息。
还提出开展规范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各县级人民政府要开展规范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力争到2023年,全省农村住房建设由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公司或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乡村建设工匠承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县为单位,探索成立劳务公司,将乡村建设工匠纳入统一规范管理,确保农村住房建设施工质量和安全,并负责房屋工程质量保修。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农村住房建设均由劳务公司、建筑施工企业承建,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试点具体方案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另行制定。鼓励在农村建房中推广装配式轻钢结构。
另外,在加强人才支撑方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师资的培训。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乡镇农村住房建设管理队伍建设,培养乡村建设工匠,保障农村建房需求,为农村住房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技术支撑。持续推进“三师”(规划师、设计师、工程师)下乡活动,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委托培养等方式引入专业人员队伍提供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服务。